close
你對警察受訓/警察分發單位了解有多少呢!?
Q:一般警察特考四等受訓何時開始?受訓多久?
預定1月實施為期12個月的教育訓練,教育訓練結業後1周內,實施實務訓練為期6個月,因此受訓期間合計為18個月。
Q:一般警察特考試薪資待遇?
警察人員每月薪資待遇可達45,000~55,000元,比高普考、地方特考等初任人員高出許多。以四等行政警察為例,即使是剛踏進社會的菜鳥警員,月薪也可達4萬5千多元,若再加上超勤津貼即破5萬元!。
Q:一般警察特考工內作內容為何?
行政警察工作包括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等勤務;消防警察工作包含緊急救護、救助人命、裝備器材保養、消防水源調查、消防設備檢查、危險物品查察取締、風災、火災、震災、重大爆炸等災害之搶救及其他為民服務案件。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內容 |
行政警察人員 |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 一律分發外勤勤務機構,擔任第一線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包括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等勤務),主要從事警勤區、犯罪偵防、交通執法、群眾抗爭活動處理及執行人犯押送、戒護等工作。 |
消防警察人員 | 內政部消防署及各縣市消防局 | 工作範圍包含緊急救護、救助人命、裝備器材保養、消防水源調查、消防設備檢查、危險物品查察取締、風災、火災、震災、重大爆炸等災害之搶救及其他為民服務案件。 |
外事警察人員 |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 保護外僑及處理涉外案件(外事警官隊、各縣市外事組)。 |
犯罪防治人員 (預防組) |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 研究犯罪之原因與因素、規劃防治及降低其策略、犯罪矯正。 |
警察法制人員 |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 有關全國性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市容整理、家戶訪查、外事處理等有全國一致性之法制事項。 |
交通警察人員 (交通組) |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 交通秩序的整理改善以及交通事故的預防、處理與鑑定等交通安全工作。 |
水上警察人員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 | 採輪值方式執勤(包括值班、備勤、守望、巡邏、檢查等),主要從事海上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犯罪調查、海難救助、漁業巡護及海洋資源維護、海洋環境保育等工作。 |
高雄學儒(廬)線上諮詢 歡迎詢問 ~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