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報考資格即可報考-一般警察特考
三等:18 - 37 歲 ,大學畢業即可報考
四等:18 - 37 歲,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
關於考警察刺青可以考嗎!? 警察特考體檢標準如下
第一試筆試錄取後,錄取通知送達日起14日內須繳交體格檢查表,檢查項目包括身高、體格指標(BMI)、視力、聽力、辨色力、血壓、上下肢正常、握力,及其他相關項目等等。考試體格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試別/項目 |
資格條件 |
1.身高: |
男性不及165公分,女性不及160公分者。但具原住民身分者,男性不及158公分,女性不及155公分。 |
2.體格指標: |
男性不及18或超過28;女性不及17或超過26。其計算方法為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平方。並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一位,小數點以下第二位四捨五入。 |
3.視力: |
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
4.聽力: |
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
5.辨色力: |
色盲或刑事鑑識人員色弱。 |
6.血壓: |
收縮壓持續超過140毫米水銀柱(mm.Hg),舒張壓持續超過95毫米水銀柱(mm.Hg)。 13.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
7.握力: |
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
8.其他 |
(1)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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