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
辦理102年新進工員甄選簡章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2年新進工員甄選重要時程表
試別 |
要 項 |
時 間 |
說 明 |
第 一 試 (筆 試) |
報名期間 |
102年7月2日(星期二)09:00 至7月22日(星期一)18:00 |
1.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2.具特殊身分加分者,請於7月22日前郵寄相關證明文件。 |
網路查詢及列印測驗入場通知書 |
102年10月1日(星期二) |
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2年新進工員甄選」(以下簡稱本甄選專區)查詢測驗試場位置、編號,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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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日期 |
102年10月12日(星期六)下午 |
設置台南考區,測驗當日須攜帶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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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與解答公告 |
102年10月14日(星期一)12:00 |
於本甄選專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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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疑義申請 |
102年10月14日(星期一)12:00 至10月15日(星期二)12:00 |
至本甄選專區登入試題疑義申請,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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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查詢 |
102年11月11日(星期一) |
至本甄選專區查詢測驗結果,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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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
102年11月11日(星期一)09:00 至11月12日(星期二)18:00 |
至本甄選專區登入申請成績複查,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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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成績複查寄發 |
102年11月14日(星期四) |
測驗成績複查結果除以手機簡訊通知外,並以掛號寄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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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試 (術科測試/體能測試/口試) |
網路查詢及列印測驗入場通知書 |
102年11月11日(星期一) |
至本甄選專區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不另行寄發通知書。 |
測驗日期 |
102年11月16日(星期六) |
集中於台南考區舉辦,請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各類組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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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單公告 |
102年11月22日(星期五) |
至本甄選專區查詢,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同時辦理後續事宜。 |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及台糖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壹、資格條件、甄選方式、甄選類組及錄取名額
一、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報考者通過第一試,於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繳交「國籍具結書」)。
(二)年齡:不限。(台糖公司強制退休年齡為65歲)
(三)性別:不限。
(四)學歷: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高職學校畢業取得畢業證書者,或具有同等學力者(限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持有證明文件者)。
註 1:本項甄選之學歷為高職(中)畢業人員,若以更高學歷報考者,仍按高職(中)標準核薪,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敘薪。
註 2: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第二試測驗當天如未能出具已完成前項單位驗(認)證之證明者,將不得入場應試。
(五)體格:
1.無不堪勞動或其他原因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
2.部分類組於第二試時應通過體能測試。
(六)其他:依「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實施要點」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糖公司)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或業務侵占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4.依法停止任用、派(僱)用或聘僱。
5.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6.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中華民國98年11月22日以前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
7.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設籍未滿10 年者。
二、甄選方式:分二試舉行
(一)第一試(筆試):
1.各類組均考「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
2.共同科目:國文及英文。
3.專業科目:依各類組分別訂定。
4.筆試命題相當高職程度,均採選擇題(4選1)不倒扣。
(二)第二試(術科測試/體能測試/口試):
依應考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排序,按各類組錄取名額3倍名額(詳見三、甄選類組及錄取名額中之第二試名額)參加第二試,施測項目如下:
1.「業務管理」類組:口試。
2.「安環品管」、「農業」類組:體能測試、口試。
3.「畜牧」、「化工」、「機械」、「電機」及「土木」類組:術科測試、體能測試及口試。
三、甄選類組及錄取名額
(一)甄選類組、錄取名額、報考資格、專業科目、工作性質簡述及工作地點等事項如下:
類組 (代碼) |
錄取名額 |
第二試名額 |
報考資格 (均須符合) |
專業科目 |
工作性質 簡述 |
工作 地點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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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科別 |
其他條件 |
|||||||
業務 管理 (E6101) |
4 |
12 |
高職(中)畢業,科別不限 |
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 |
A.管理學概要(35%) B.計算機概論(35%) |
1.土地資產管理 2.加油站站務工作 3.通路及經銷商進銷貨 |
中南部營業據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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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環 品管 (E6102) |
2 |
6 |
高職(中)畢業,科別不限 |
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 |
A.工業安全與衛生(35%) B.計算機概論(35%) |
1.垃圾焚化廠地磅作業及安環品管工作 2.需日夜輪班 |
高雄 屏東 |
具勞工安全衛生相關證照者為佳,並於口試時出示證照 |
畜牧 (E6103) |
4 |
12 |
高職(中)畢業,科別不限 |
無 |
A.家畜各論(豬學)(35%) B.禽畜保健衛生(豬學) (35%) |
1.畜殖場養殖工作 2.需輪值夜班 |
雲林 嘉義 屏東 |
|
農業 (E6104) |
11 |
33 |
高職(中)畢業,科別不限 |
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 |
A.農業概論(35%) B.農業經營與管理(35%) |
1.農場生產管理 2.曳引機駕駛 3.蝴蝶蘭栽植管理 |
雲林 嘉義 台南 高雄 |
|
化工 (E6105) |
9 |
27 |
高職化工、化學、食品加工等相關科畢業 |
無 |
A.普通化學(35%) B.化工原理(35%) |
1.製糖設備操作及維護 2.生技廠設備操作及維護 3.土壤及水質棌樣與檢驗分析 4.需日夜輪班 |
嘉義 台南 高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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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 (E6106) |
4 |
12 |
高職機械、電機、電子、儀電、機電等相關科畢業 |
無 |
A.機械製造(35%) B.機械電學(35%) |
1.製糖鍋爐設備操作及維護 2.垃圾焚化廠鍋爐設備操作及維護 3.需日夜輪班 |
高雄 屏東 |
具鍋爐操作人員證照者為佳,並於口試時出示證照 |
類組 |
錄取名額 |
第二試名額 |
報考資格 (均須符合) |
專業科目 |
工作性 質簡述 |
工作 地點 |
備註 |
|
學歷 科別 |
其他條件 |
|||||||
電機 (E6107) |
8 |
24 |
高職機械、電機、電子、儀電、機電等相關科畢業 |
無 |
A.基本電學(35%) B.電工機械(35%) |
1.製糖設備操作及維護 2.垃圾焚化廠設備操作及維護 3.需日夜輪班 |
高雄 屏東 |
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或「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證照者為佳,並於口試時出示證照 |
土木 (E6108) |
3 |
9 |
高職土木、營建技術、土木建築、水利工程等相關科畢業 |
無 |
A.土木建築概要(35%) B.施工規劃及控制概要(35%) |
1.工程規劃設計、概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採購業務 2.農場生產管理、農業工程及水庫管理 3.有時需假日值班 |
台南 高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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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地點」均以單位所在地敘明,報考者如獲錄取,應接受台糖公司視實際業務需要分發或調至人力需求之地點工作。
(三)各類組報考學歷科別列有「相關科」者之認定,以所修習與該筆試專業科目名稱相近之課程至少1科,並持有該課程證明。
貳、成績計算、加分及錄取方式(各項成績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一、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一)共同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國文占15%、英文占15%),專業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70%(A、B各占35%)。
(二)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三)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特殊身分加分之和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四)第一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目零分(含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五)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原始分數、(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3)專業科目A原始分數、(4)專業科目B原始分數、(5)共同科目國文原始分數、(6)共同科目英文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之排序,再相同時,增額參加第二試。
二、特殊身分加分:原住民或身心障礙人員持有證明文件屬實者,其第一試(筆試)成績另予加計10%;惟若同時具有上述二種身分者,仍以加計10%列計。
三、第二試(術科測試):成績以100分計,測試項目請參閱伍、二之(一)。
四、第二試(體能測試):一律採合格制,不另予計分,未通過即淘汰,測試項目請參閱伍、二之(二)。
五、第二試(口試):成績以100分計,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一)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二)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三)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等)。
(四)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六、甄選總成績計算
(一)「業務管理」類組: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占7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30%。
(二)「安環品管」、「農業」類組: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占7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30%,第二試(體能測試)採合格制,未通過者不予錄取。
(三)「畜牧」、「化工」、「機械」、「電機」及「土木」類組: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占40%,第二試(術科測試)成績占4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20%,第二試(體能測試)採合格制,未通過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及進用
(一)依各該類組之錄取名額,按甄選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並依志願分發至服務單位。
(二)同一類組報考人甄選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2)專業科目原始分數、(3)共同科目原始分數、(4)專業科目A原始分數、(5)專業科目B原始分數、(6)共同科目國文原始分數、(7)共同科目英文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三)應考人錄取以書面通知為準,錄取人員不得要求更改類組,且應依所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或保留錄取資格。錄取人員未依通知期限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並由同類組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至103年4月30日前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四)錄取人員經分發服務單位後,3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動。
參、報名期間、方式、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報名期間:102年7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起至102年7月22日(星期一)18:00截止,逾時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招考資訊及簡章同時建置於台糖公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taisugar.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2年新進工員甄選」(以下簡稱本甄選專區)(http://www.tabf.org.tw/Exam/),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四)請先詳閱報名應試說明內容,每人僅可擇一類組報考(以代碼區分);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組。
(五)具特殊身分加分者,網路報名後須於102年7月22日(含)前將「相關證明文件」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台北郵政30-110號信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2年新進工員甄選專案組收」;凡逾期、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改為一般身分應考,不得享有加分資格。
備註:請至本院網站台糖公司報名專區之「訂單查詢」列印郵寄封面及相關證明文件清單,並將「證明文件」依網站上列印「相關證明文件清單」之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並用訂書機釘妥後,置入(A4規格)信封,貼妥網路上所列印「郵寄封面」後,彌封好以限時掛號寄出(郵戳為憑)。具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
三、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報名費用為新台幣900元整;報名費收據請於筆試入場通知書開放查詢之日起至筆試測驗結束後3個月內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測驗證照/收據列印下載列印,不另行寄發。
(二)繳費方式:報名後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將進行退款:
1.線上刷卡:繳款期限至102年7月22日18:00止,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報名費,請改為ATM匯款或至金融機構臨櫃匯款(匯款帳號可由本項甄選報名網頁/訂單查詢區查詢而得)。
2.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期限至102年7月22日24:00止。繳款帳號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轉帳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
(1)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臨櫃匯款:報名期間亦可至各金融機構全省分行採臨櫃匯款方式(請於102年7月22日15:30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請自行填寫電匯單,匯款單填寫相關資料如下:
(1)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2)解款行:兆豐銀行;分行別:南台北分行。
(3)帳號: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14位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線上刷卡方式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是否完成扣款。
2.採ATM 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因ATM轉帳需2個工作天方才入帳,請於繳費第3個工作天後至本甄選專區/訂單查詢網頁,檢視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之狀態。
3.辦理ATM轉帳或臨櫃匯款完成後,不須傳真交易明細表至本院。
四、報名限制:
報考「業務管理」、「安環品管」及「農業」類組者,需具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
肆、測驗日期、時間及應攜帶、繳交證件資料
一、第一試(筆試)測驗日期:102年10月12日(星期六)
節次 |
測驗科目 |
預備 |
測驗時間 |
題型及作答方式 |
第一節 |
共同科目 |
13:30 |
13:40~15:10 |
4選1單選題,以2B鉛筆劃記作答 |
第二節 |
專業科目 |
15:40 |
15:50~17:20 |
(一)考區設於「台南市」,應考人請於102年10月1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選專區(http://www.tabf.org.tw/Exam/)查詢測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列印入場通知書,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二)請持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其中駕照及護照須為有效期間內)入場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第二試(術科測試/體能測試/口試):於102年11月16日(星期六),於台南市辦理。
(一)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持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其中駕照及護照須為有效期間內)至指定報到地點準時辦理報到;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早到者恕不受理;凡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二)有關第二試之流程、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將於102年11月11日於本院網站公告,屆時請上網查詢。
(三)測驗當日須繳驗以下證明資料(請準備一式三份,直接以影印或黏貼於A4空白紙張上,審查後恕不退還):
1.各項文件資料檢核表(請從本甄選專區下載填寫)。
2.應考人個人相關資料,含個人資料表及自傳(請從本甄選專區下載填寫)。
3.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4.國籍具結書(請從本甄選專區下載填寫)。
5.畢業證書影本。
6.「業務管理」、「安環品管」及「農業」類組者,需繳驗汽車駕駛(普通小型車)執照影本。
註:以上所繳證件影本及資料採事後審查;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試題及正確答案公告
(一)試題及正確答案於102年10月14日12:00起於本甄選專區公布。
(二)應考人對試題或答案如有疑義,請於102年10月14日12:00至10月15日12:00前至本甄選專區釋題疑義專區(http://www.tabf.org.tw/Exam)申請,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四、成績複查:
(一)筆試測驗結果評定後,應考人若需申請複查,請於102年11月11日(星期一)9:00至102年11月12日(星期二)18:00前至本甄選專區(http://www.tabf.org.tw/Exam)申請成績複查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流程如下:
1.至成績複查專區登錄,登錄時請輸入應考人之帳號(身分證號碼)及密碼。
2.請點選欲複查之測驗科目。
3.申請複查時須付工本費每科50元,另收取25元掛號郵資(如:複查一科為75元,複查二科為125元),應考人請於繳費期限內繳款,本院提供下列繳款方式:
(1)信用卡線上刷卡: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複查費,繳款期限至102年11月12日(星期二)18:00止。
(2)金融機構ATM 轉帳:繳款帳號請詳本院網站,繳款期限至102年11月12日(星期二)24:00止。選擇ATM轉帳方式繳款者,請於繳費3個工作天後自行上網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已繳費完成。
(3)應考人逾期繳款,本院除不受理該項複查申請外,並將進行退款;若應考人申請後未進行繳款者,則該項申請訂單逾期後將自動作廢。
(二)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選擇題部分係由電腦再重新閱卷;應考人不得要求閱覽、複印答案卡或要求告知命題委員、口試委員之姓名、口試各構面評分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未通過筆試測驗之應考人,如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參加該類組第二試資格者,即予更正筆試測驗成績,並通知該應考人參加第二試;原已可參加第二試之應考人,經複查發現其成績低於參加該類組第二試資格者,即取消其參加第二試資格,該應考人不得異議。
(四)複查結果通知書於102年11月14日(星期四)除以手機簡訊通知外,並以掛號寄出。
伍、應試注意事項(詳細規範請詳本院網站及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說明)
一、第一試(筆試):
(一)請攜帶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前述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座號就座,第一節測驗開始後遲到10分鐘內得准許入場,第二節須準時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各節於測驗結束前5分鐘始得離場;測驗期間未經同意擅自離場者,該科以零分計。
(三)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測驗入場通知書之號碼、座位標籤號碼、甄選類組等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四)本次甄選題型為選擇題,限用2B鉛筆劃記。
(五)應考人除應試文具之外,其餘個人物品請置於座位下方自行保管。
(六)應試時請詳閱試卷題頭說明及配分,並依規定在答案卡上作答。
(七)答案卡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違反規定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1.請應考人自備2B鉛筆、擦拭易淨之橡皮擦,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液。
2.請按試題之題號,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並完全塗滿,不可塗出方格外、塗滿一半、打×或打勾,劃記請粗黑、清晰,以免影響計分。未劃記者,不予計分。
3.如答案要更改時,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再行作答,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或將答案卡污損。
4.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八)測驗期間嚴禁使用行動電話或其他具可傳輸、掃描或交換或儲存資料功能之電子通訊器材(例如:微型耳機、智慧型手錶、智慧型眼鏡、電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呼叫器等),違者該節以零分計。
(九)請務必將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測驗中聲響者該節以零分計。
(十)本項測驗不得使用電子計算器;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放置或使用者,該科扣10分;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十一)應考人若於當節測驗結束鈴(鐘)響前繳卷者,應將試題卷及答案卡(卷)併同繳回給監試人員,若未同時繳回試題卷及答案卡者,該科以零分計。
(十二)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於測驗期間發現者予以扣考,不得繼續應考,並應於規定可離場時間後,始得離場;於測驗後成績公告前發現者,其已測驗之各節成績均認無效;成績公告後發現者,合格者撤銷其合格資格,未合格者取消其成績。
1.冒名頂替。
2.未攜帶符合簡章規範之有效身分證件。
3.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考證件。
4.互換座位、答案卡(卷)或試題。
5.傳遞文稿、參考資料、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
6.夾帶書籍文件。
7.故意不繳交答案卡(卷)。
8.在桌椅、文具或肢體上或其他處所,書寫有關文字。
9.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10.窺視或抄寫他人答案卡(卷)、試題。
11.其他破壞試場秩序等事項。
如上述情節涉及刑責,本院得向檢察或警察機關告發。
(十三)應考人有下列情事,如經監試人員制止而再犯者,視其情節輕重,酌扣該科目成績5分至20分:
1.每節測驗開始鈴響前,即擅自在答案卡上書寫。
2.測驗結束鈴響時,仍繼續作答。
(十四)應考人於每節測驗結束鈴響後,得向試場監試人員索取考畢之試題。各科試題及答案於102年10月14日(星期一)12:00公告甄試專區,應考人對試題、答案如有疑義,請於102年10月14日12:00至10月15日12:00止,至本甄選專區申請試題疑義,逾期及其它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十五)其他應試須知: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及試場張貼之試場規則所示,請應考人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十六)若違反上述試場規則,於測驗後發現者,仍依本規定處理。
二、第二試:術科測試/體能測試/口試
(一)術科測試:
1.測試項目
類組 |
術科測試項目 |
類組 |
術科測試項目 |
業務管理 |
(無須參加測試) |
安環品管 |
(無須參加測試) |
畜牧 |
初生仔豬剪齒及斷尾 |
農業 |
(無須參加測試) |
化工 |
溶液酸鹼性測試及滴定 |
機械 |
手弓鋸鋸切鋼板 |
電機 |
三路開關接線 |
土木 |
經緯儀方向組法觀測水平夾角 |
2.施測內容及評分項目
類組 |
測試項目 |
測試內容 |
評分項目 |
畜牧 |
初生仔豬剪齒及斷尾 |
1.以斜嘴鉗執行初生仔豬剪齒(8顆)及斷尾作業。 2.材料及工具:初生仔豬1頭、斜嘴鉗、消毒碘酒、手套。 3.測試時間2分鐘(時間到即停止)。 |
1.正確完成仔豬剪齒(8顆)及斷尾,時間在1分鐘(含)以內者得100分,1分鐘至2分鐘(含)者得50分,超過2分鐘者不給分。 2.仔豬有(1)剪齒不平整、(2)剪齒位置不正確、(3)仔豬牙床或舌頭受傷流血、(4)仔豬掉落地面、(5)斷尾後未消毒等情形者,每項扣10分。 |
化工 |
溶液酸鹼性測試及滴定 |
1.以石蕊試紙分別測試未標示鹽酸溶液及氫氧化鈉溶液,正確辨識其酸鹼性。 2.選擇適當指示劑,以已知濃度之氫氧化鈉溶液滴定未知濃度之鹽酸溶液,計算鹽酸溶液之濃度。 3.測試時間15分鐘(時間到即停止)。 |
|
機械 |
手弓鋸 鋸切鋼板 |
1.依現場發給之試題圖樣於鋼板劃鋸切線後,正確安裝手弓鋸並依鋸切線鋸斷鋼板,測試時間15分鐘(時間到即停止)。 2.材料及工具:長×寬約80㎜×80㎜,厚10㎜之S25C鋼板1塊、鋸弓1具、12"/24TPI之HSS鋸條2條(鋸條斷裂者不再提供)、V型規、游標式高度計(含劃線針)、奇異筆、鋼尺、工作桌(已安裝老虎鉗)。 |
|
電機 |
三路開關接線 |
1.依現場發給之試題圖樣於配電板完成配線,測試時間15分鐘(時間到即停止)。 2.材料及工具:配電板及零件1組、斜口鉗1支、尖嘴鉗1支、一字及十字螺絲起子各1支、三用電表1個。 |
|
土木 |
經緯儀方向組法觀測水平夾角 |
測試現場設P、A、B、C四點,應考人於P點設站整置,以照準A為後視方向,觀測B、C二點,水平度盤由測試委員指定,計時20分鐘(時間到即停止),使用方向組法,求各角之平均值並記錄。 |
|
註:試務辦理單位將提供測試相關設備或物料,應考人不需攜帶任何器具。
(二)體能測試:一律採合格制、不另予計分,未通過即淘汰,相關規則及標準請詳下表。
1.測試項目
類組 |
體能測試項目 |
業務管理 |
(無須參加測試) |
安環品管 |
手提滅火器跑走50公尺 |
畜牧 |
負重20公斤沙包跑走50公尺 |
農業 |
負重20公斤沙包跑走50公尺 |
化工 |
手提滅火器跑走50公尺 |
機械 |
手提滅火器跑走50公尺 |
電機 |
手提滅火器跑走50公尺 |
土木 |
負重20 公斤沙包跑走50公尺 |
2.施測內容及合格標準
項目 |
施測內容 |
合格標準 |
負重20 公斤沙包跑走50公尺 |
1.肩扛(或手抱)20公斤沙包,跑走50公尺(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2.測試時戴安全帽、護膝、護肘、手套。 3.測試過程中如需休息,可將沙包放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 註: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1)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 (2)將沙包拖行、滾動等非適當之動作。 (3)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 |
時間在15.00秒(含)以內 |
手提滅火器跑走50公尺 |
1.單手提20型內裝20磅乾粉滅火器跑走50公尺(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2.測試時戴安全帽、護膝、護肘、手套 3.測試過程中,可換手提滅火器,如需休息,請將滅火器豎立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 註: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1)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 (2)將滅火器拖行、扛、抱、滾動等非適當提之動作或雙手提。 (3)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 |
時間在15.00秒(含)以內 |
註:(1)參加體能測試時,請穿著運動服(或輕便服裝)及運動鞋,不得穿皮鞋或赤腳應考。
(2)各類組體能測試項目不合格者即不予錄取。
(3)請應考人衡量自身之身心狀況,再行報考。
(三)口試:請詳細參閱第二試入場通知書所載之測驗時間及報到地點。
陸、報到與敘薪
一、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或報到後未能完成試用,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
二、錄取人員試用期間6個月,試用期間比照評價4等1級支薪(月支22,740元),前述薪給如台糖公司待遇調整比照辦理,試用期滿成績合格予以正式僱用,嗣後升等依台糖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三、應考人如具專科以上學歷,經錄取後,仍按高中、高職標準敘薪,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辦理。
四、台糖公司現職人員報考本甄選錄取者,應辦理離職手續,始予進用,且不得要求依原支薪等級敘薪。
柒、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項甄選有關訊息記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
(一)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Exam):洽詢電話02-33653737
(二)台糖公司(http://www.taisugar.com.tw):洽詢電話06-3378724或06-3378781。
二、應考人為報名「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2年新進工員甄選」,須提供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教育、職業與聯絡方式等,將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金融研訓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甄選相關表單、甄選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及告知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聲明事項及保存期限半年,與查閱、請求複製本、更正資料、要求停止處理利用或刪除權利行使方式。如未提供或補正上開個人資料以識別身分者,視同放棄參加甄選資格
三、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及台糖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四、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敬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所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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